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的有序进行,使教学收到预期的效果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老年大学举办各类教学班目的是贯彻“老有所学,老有所为,老有所乐”的精神,但凡参加学习的人员一概坚持自愿的原则。
二、一经报名参加学习,必须遵守学习纪律,按时上课,不得随意缺课,或迟到早退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三、课堂内要尊重老师,认真听讲,服从老师的布置和安排。如有疑问,应先举手,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发问。
四、自觉维护课堂秩序,不能交头接耳,大声喧哗,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。
五、对教学有意见应有组织地反映,也可直接向老师提出,但态度要端正,要用探讨商量的口气,不能以一己之见强加于人。
六、如果中途因故实在需要退学,必须事前报请老年大学或相关组织者同意。
七、课题结束,根据学习的情况评选若干名优秀学员予以表彰,名额视各班情况而定。
八、本规定适用于受老年大学资助的各团队举办的教学班。
九、本规定自2014年3月起执行。
吉首大学老年大学
, 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