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处开展劳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
9月24日,处党委、行政组织在职人员召开会议,开展劳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,处党委副书记、处长朱福军同志主持会议。
会上,朱福军同志传达了学校《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通知》(吉大纪字〔2021〕11号)、《2021年吉首大学“师德师风建设年”实施方案》(吉大发〔2021〕29号)、《关于加强往来款项管理的补充规定》(吉大党办发〔2021〕19号)等文件精神,重点结合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》《教育部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》和学校近期公开处理的几起违纪违规案例进行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。同时围绕《吉首大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》,开展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教育。
处党委书记伍孝成同志讲话强调,每一名工作人员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,深刻理解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,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,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,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,严守规矩、不逾底线;要结合当前开展的“师德师风建设年”活动,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师德师风建设成效;要强化岗位意识,提升服务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,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。
(审核责任人:伍孝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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