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吉首大学离退休工作处网站!

办事指南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办事指南 > 正文

栏目导航


 

 

1、大病补助:

1)首先是个人支付部分要超过3000元(3000元不报3001元以上起至10000元以内报60%;10001元至50000元报70%;50001元至120000元封顶报80%。

2)正规发票及处方或电脑小票加盖公章。

3)住院的要医疗手册上面个人支付的复印件。

2、大病互助:

1)凡是参加大病互助的人员在大病补助报账后超过4000元的(含大病补助3000元不报的在内)在按比例报销。

2)正规发票及处方或电脑小票加盖公章。

3)大病补助财务报账复印件。

 

上一条: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简易操作版

下一条:申请办理公交老年卡的相关手续及相关证件要求

关闭